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00.7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唐志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唐志华先生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800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9月3日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登记解除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经与唐志华先生确认,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解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相关订单合同正常履行。自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至今,公司定点的车型项目、重要客户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未签订新的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价格2025年9月4日当日振幅10.18%,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