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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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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经事后核查发现原通知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公告内容:
  ……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为准。
  ……
  更正后公告内容:
  ……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详见附件《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
  附件:《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延磊
  电话:0533-7785585
  传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1”,投票简称为:“齐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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