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当阳市翼德路6号三峡新材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谢普乐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胡文乐、李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