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第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芯原股份”(股票代码:688521)进行估值调整,自2025年9月3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中银证券安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4投资者可通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95602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5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