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9月0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志成先生、史庆兰女士、鲁良彬女士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经理周殊敏先生、王国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璿、初瑞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凯迪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