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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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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9月3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芯原股份”(股票代码:688521)、“中芯国际”(股票代码:688981)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考虑上述股票估值调整因素对标的ETF份额净值的影响后,按当日调整后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将恢复采用当日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费率优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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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5年9月5日起开展,结束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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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转换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8.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代理销售该基金多种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关于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的相关规定,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业务时除外。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司若暂停办理本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修订旗下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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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
  1.将上述基金基金合同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相关约定删除,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9月4日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一、《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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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广发港股通成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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