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芯原股份”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9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芯原股份(证券代码:688521)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业板ETF天弘”)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9月3日起,本公司新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创业板ETF天弘(159977)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