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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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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招商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下列股票:芯原股份(68852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17]13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9月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ETF外)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招商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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