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自贸区黎明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佶恒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 公司收到股东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 获悉其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5.5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浙江自贸区黎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自贸区佶恒投资有限公司、舟山市易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916.00万股减少至10,830.49万股,合计持股比例由74.32%减少至73.7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