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度临时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翁璇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翁璇晖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翁璇晖: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4年起历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促销策划主任、总裁秘书、运营发展部经理、总裁办公室经理、股东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臻宝博物馆商务副馆长、汕头市潮宏基臻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翁璇晖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8,007,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0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58,028,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1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86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3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6,143,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7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72,435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8,205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3,132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0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407,875,935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11,705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6,632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07,871,135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6,905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1,832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 2.03、《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407,858,435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5,994,205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79,132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 2.04、《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407,856,035股,反对36,900股,弃权114,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5,991,805股,反对36,900股,弃权114,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76,732股,反对36,900股,弃权114,8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66,535股,反对33,700股,弃权107,5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2,305股,反对33,700股,弃权107,5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87,232股,反对33,700股,弃权107,5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64,035股,反对37,200股,弃权106,5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5,999,805股,反对37,200股,弃权106,5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84,732股,反对37,200股,弃权106,500股。 5、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83,935股,反对47,800股,弃权76,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19,705股,反对47,800股,弃权76,0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904,632股,反对47,800股,弃权76,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占菲菲律师、张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