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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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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自2025年9月4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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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互相转换业务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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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述基金自2025年9月4日起开通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各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四、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或同一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基金份额持有人向销售机构提交基金转换的申请,拟转换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4、经转换后的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6、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中心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应符合其申赎规则。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一销售机构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除直销中心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份额高于上述份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7、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业务与赎回业务按同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按失败处理,不支持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二)转换费用的计算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1、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申购费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五、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1栋6层
  法定代表人:卢凯
  联系电话:4006228862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4006228862
  网址:www.susingfund.com
  (二)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六、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作出说明;若有新加入基金转换的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投资者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二)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公告。
  (三)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usingfund.com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862。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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