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智洋灵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洋灵动”)。
  ● 投资金额: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智洋灵动。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布局,智洋灵动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或投资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围绕公司“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补强公司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加速公司技术创新及业务版图拓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智洋灵动。本次对外投资旨在依托珠三角地区优质产业资源及科研力量,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升级,深化无人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同时,依托智洋灵动,公司将设立深圳研发中心,完善公司多地协同研发体系及跨区域技术联动机制。公司将围绕全球智能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深入探索,持续加强具身智能系统、机器人感知与决策、无人机飞行控制与智能化等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二)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概述
  标的名称:深圳市智洋灵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平山一路2号南山云谷创业园二期4栋212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胡志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智洋灵动已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并通过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与科研力量,持续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升级,深化无人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研发与人才体系的建设,并充分发挥技术整合与业务协同效应,推动智能产品线规模化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技术战略与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如智洋灵动实际效益未达预期,则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智洋灵动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或投资风险等。
  公司将密切关注智洋灵动的后续进展情况,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新的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