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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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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3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开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许可等
  ●协议内容: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获爱科诺授予(1)AC-201分子、及(2)任何含有AC-201分子为活性成分的药物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独占的研究、开发、生产、注册及商业化权利。
  ●特别风险提示:
  1、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临床开发、注册、生产(如有)、商业化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国内外药品研发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以及能否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合作概述
  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爱科诺签订《许可协议》,复星医药产业获爱科诺授予(1)AC-201分子、及(2)任何含有AC-201分子为活性成分的药物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独占的研究、开发、生产、注册及商业化权利。
  本次合作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许可产品的基本情况
  AC-201是爱科诺自主研发的口服小分子JAK抑制剂,主要拟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5年8月29日,下同),AC-201的首个适应症(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已于中国境内完成II期临床试验。根据截至目前的临床试验数据,AC-201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及耐受性,未观察到严重的不良事件;其用于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的II期临床试验数据积极,治疗12周后,三个剂量组均达到主要终点及关键次要终点。
  根据IQVIA MIDAS?最新数据,2024年,JAK抑制剂于全球范围的销售额约为168亿美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爱科诺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江苏省苏州市,法定代表人为Xiaohu Zhang。爱科诺是一家专注于小分子创新药研发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日期,爱科诺在研管线中的三款药品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期,爱科诺的注册资本为4,300万美元,爱科诺生物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Xiaohu Zhang为其实际控制人。
  经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爱科诺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56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327万元;2024年,爱科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6,040万元。
  四、《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许可内容
  于许可区域及领域内(定义见下文),爱科诺授予复星医药产业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独占研究、开发、生产、注册和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且复星医药产业有权进行分许可。
  (二)许可区域:中国境内及港澳地区。
  (三)许可领域: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在研的各项适应症)。
  (四)付款
  1、根据约定,复星医药产业将就本次许可向爱科诺支付至多人民币15,600万元(包括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具体包括:
  (1)首付款人民币6,000万元;
  (2)根据许可产品生产技术转移以及相关适应症于许可区域内的临床试验及注册进展,依约支付至多人民币9,600万元的里程碑款项。
  2、基于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定义依约定)达成情况,复星医药产业应依约支付分梯度的销售里程碑款项。
  (五)销售提成
  复星医药产业应于约定期间、根据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达成情况、按约定百分比向爱科诺支付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支付期限届满且足额支付本次合作项下的应付款项后,本协议项下的许可转为永久的、许可费付讫的独占许可。
  (六)本协议终止的主要情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予终止。
  2、如一方清算、破产或发生重大违约且未于约定期限内补救等,则另一方有权终止。
  3、经书面通知,复星医药产业有权终止。
  (七)生效
  本协议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
  (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可依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五、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旨在充分发挥本集团在药品临床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丰富本集团自免领域的产品管线、完善市场布局,从而增强本集团在该治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1、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临床开发、注册、生产(如有)、商业化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国内外药品研发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以及能否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许可协议》
  八、释义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4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参与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30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上海复毓晟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与相关投资人分别签订《安吉复毓承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徐州复毓彭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等,以分别设立安吉复毓承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创新器械基金”)和徐州复毓彭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创新器械基金”)。安吉创新器械基金、徐州创新器械基金为平行基金,将在同时满足各自决策机制约定的条件下共同实施对外投资。安吉创新器械基金、徐州创新器械基金已分别于2024年4月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2023年3月31日、2024年4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进展
  鉴于安吉创新器械基金、徐州创新器械基金尚未实际开展投资业务,同时结合各合伙人优化资源配置等因素的考量,近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同意对安吉创新器械基金、徐州创新器械基金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事宜。
  三、本次进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进展系根据相关合伙协议、经相关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作出的安排。本次进展亦不会对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安吉创新器械基金、徐州创新器械基金将根据合伙人决议落实相关清算及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4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续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的日常经营需要,经各方协商一致,其三方股东(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同意将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29万元的借款期限延长12个月(即到期日延长至2026年9月4日),且自2025年9月5日(含当日)起年利率调整为3.2%。
  ●本次续展由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按借款本金总额的28.3333%(对应持股比例)、28.3333%(对应持股比例)和43.3334%(对应复星高科技与复云健康员工持股平台海南云志两方合计对应的持股比例)分别向复云健康提供。
  其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复云健康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系于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向复云健康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综上,本次续展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一、本次续展概述
  根据2023年9月5日及2024年9月5日复云健康与其时任股东中的三方(即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下同)所签订的原借款协议,由该三方股东共同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9万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分别提供的借款本金金额占借款本金总额的比例为28.3333%(对应持股比例)、28.3333%(对应持股比例)和43.3334%(对应复星高科技与复云健康员工持股平台海南云志两方合计对复云健康的持股比例),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9月4日,年利率为5.8%。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2023年9月6日及2024年9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原借款协议,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已分别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为人民币433.216157万元、433.216157万元以及662.567686万元的借款。为满足复云健康的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8月29日,复云健康与上述三方股东签订《2025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将该等借款期限延长12个月(即到期日延长至2026年9月4日),且自2025年9月5日(含当日)起年利率调整为3.2%;除借款期限续展及利率调整外,其余借款安排仍按原借款协议约定执行。
  本次续展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继续向复云健康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系于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继续向复云健康提供的股东借款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综上,本次续展无需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复云健康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沈贇。复云健康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
  复云健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5年8月29日,下同),复云健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
  注1: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注2:系复云健康的员工持股平台
  复云健康致力于打造针对老年和慢病群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主要从事健康管理产品及服务的研发和销售,已上市产品为提供实时健康监测服务的星卫士系列智能健康手表。
  根据复云健康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复云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7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74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623万元;2024年,复云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7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05万元。
  根据复云健康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复云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69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68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379万元;2025年1至6月,复云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3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9万元。
  三、除本集团外的其他借款提供方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复星高科技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宇。复星高科技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期,复星高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456,66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6,128,865万元;2024年,复星高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430,41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3,311万元。
  根据复星高科技的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472,8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6,043,433万元;2025年1至6月,复星高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58,08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5,553万元。
  由于复星高科技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日期,复星高科技持有复云健康33.3334%的股权。由于复云健康的股东之一的海南云志为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日期持有复云健康10%的股权)、无资金出借能力,故于本次续展中,复星高科技仍按43.3334%(对应自身与海南云志两方合计对应的持股比例)向复云健康提供借款本金总额的相应部分。
  四、相关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原借款协议,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已分别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为人民币433.216157万元、433.216157万元以及662.567686万元的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1、将该等借款到期日延长至2026年9月4日。
  2、自2025年9月5日(含当日)起,年利率调整为3.2%。
  3、除借款期限续展及利率调整外,其余借款安排仍按原借款协议约定执行。
  4、《2025补充协议》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
  五、本次续展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复云健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通过复星健康及宁波复技)合计持有其56.6666%的股权。本次续展系三方股东(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按同等条件向复云健康提供财务资助,本集团提供的借款本金金额占该借款本金总额的比例以持股比例为限,风险相对可控。本次续展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将持续密切关注复云健康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并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确保本集团的资金安全。
  六、累计向复云健康提供借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实际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约为人民币4,578.09万元(包括本次续展),其中:本金约人民币3,711.66万元的借款将于2025年12月4日到期、本金约人民币866.43万元的借款将于2026年9月4日到期(已根据本次续展更新到期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向复云健康已提供的借款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七、本次续展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包括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00,0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在年利率不低于2%(人民币利率适用)或不低于1%(外币利率适用)、且不低于委托贷款/借款提供方融资成本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借款利率;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委托贷款/借款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展中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同为控股子公司的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2、复云健康系本集团与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共同投资;于本次续展中,复星高科技亦作为借款提供方之一。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复星高科技借款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
  至本次续展止的过去12个月内,(1)除已单独披露或累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0.5%、(2)除已经股东会批准及根据相关规则单独或累计可豁免股东会批准之关联交易外,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5%。
  因此,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续展中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关联方复星高科技借款的部分,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综上,本次续展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八、备查文件
  《2025补充协议》
  九、释义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4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召开方式:视频和网络互动
  ●互动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至9月15日(星期一)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osunpharma.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25年半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兹定于2025年9月16日上午10:00-11:00召开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2、召开方式:视频和网络互动
  3、互动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独立非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因工作安排,前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至9月15日(星期一)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osunpharma.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ir@fosun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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