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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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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丁泽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丁泽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丁泽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丁泽成先生、张小明先生、李钒先生、汪泓女士、郝振江先生。其中,丁泽成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郝振江先生、丁泽成先生、汪泓女士。其中,郝振江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汪泓女士、李钒先生、郝振江先生。其中,汪泓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汪泓女士、张小明先生、郝振江先生。其中,汪泓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张小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戴轶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戴轶钧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戴轶钧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戴轶钧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电子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吕浬女士(简历附后)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梁晓岚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梁晓岚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梁晓岚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电子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王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丁泽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绍兴市人大代表、全国侨联委员、第一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泽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50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和张杏娟女士之子,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小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建筑装饰工程师,资深室内建筑师。2005年度、2006年度连续两年荣获上虞市建筑业系统先进工作者。曾任上虞粮食局兴粮机电公司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区域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小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部长、浙江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专家智库专家,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总监。 李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2016年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现任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易加三维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汪泓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郝振江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学历。2001年7月至2020年4月于河南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教于上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郝振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郝振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戴轶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旅游经济系。历任苏州轮船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旅游部副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无锡分行清扬路支行二级客户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南京总部项目经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轶钧先生曾连续6届荣获新财富杂志评选出的“金牌董秘”、“优秀董秘”荣誉称号。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戴轶钧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吕浬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晓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曾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昌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理财经理,2019年5月起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晓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嘉兴市亚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浙江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浙江省书法研究会副主席。 王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599,74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李钒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钒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部长、浙江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专家智库专家,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总监。 李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4名董事,其中2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负责人。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下列人员简历附后):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成员组成情况 1、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丁泽成先生(董事长)、张小明先生、李钒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汪泓女士、郝振江先生 上述董事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2、各专门委员会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丁泽成先生(召集人)、张小明先生、李钒先生、汪泓女士、郝振江先生。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郝振江先生(召集人)、丁泽成先生、汪泓女士。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汪泓女士(召集人)、李钒先生、郝振江先生。其中,汪泓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汪泓女士(召集人)、张小明先生、郝振江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汪泓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负责人情况 总经理:张小明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 财务总监:吕浬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梁晓岚女士 审计负责人:王震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梁晓岚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电子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祁宏伟先生、余正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晓一先生、王维安先生、傅黎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离任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丁泽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绍兴市人大代表、全国侨联委员、第一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泽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50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和张杏娟女士之子,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小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建筑装饰工程师,资深室内建筑师。2005年度、2006年度连续两年荣获上虞市建筑业系统先进工作者。曾任上虞粮食局兴粮机电公司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区域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小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部长、浙江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专家智库专家,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总监。 李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2016年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现任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易加三维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汪泓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郝振江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学历。2001年7月至2020年4月于河南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教于上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郝振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郝振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戴轶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旅游经济系。历任苏州轮船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旅游部副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无锡分行清扬路支行二级客户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南京总部项目经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轶钧先生曾连续6届荣获新财富杂志评选出的“金牌董秘”、“优秀董秘”荣誉称号。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戴轶钧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吕浬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晓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曾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昌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理财经理,2019年5月起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晓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嘉兴市亚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浙江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浙江省书法研究会副主席。 王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599,74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8月29日-2025年08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丁泽成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08月25日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1,339,996,498股,其中公司回购股份41,246,404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98,750,094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9人,合计持有股份772,246,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60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3,043,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2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203,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290,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1,643,9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219%,反对46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133,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8,843,0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4%;反对23,268,1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0%;弃权135,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8,843,0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4%;反对23,298,1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9%;弃权105,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4)《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的议案》 4.01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8,842,5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3%;反对23,268,1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0%;弃权13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4.02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8,842,5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3%;反对23,298,1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9%;弃权10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4.03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8,842,5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3%;反对23,300,2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2%;弃权10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4.04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8,850,9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04%;反对23,291,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1%;弃权10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4.05修改《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8,842,2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3%;反对23,300,2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2%;弃权10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4.06修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48,842,2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3%;反对23,300,2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2%;弃权10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4.07修改《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8,842,2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3%;反对23,300,2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2%;弃权10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股东大会选举丁泽成先生、张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01选举丁泽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69,252,9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6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296,4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81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丁泽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张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66,205,4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21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248,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2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张小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股东大会选举汪泓女士、郝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6.01选举汪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69,208,3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60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251,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02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汪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郝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69,217,3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60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260,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18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郝振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1,346,5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8834%;反对50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658%;弃权39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5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5,390,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08%;反对5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0.9028%;弃权39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9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25年8月2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亚厦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2023年6月26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2,500,000股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解除质押操作后,质押数量为12,500,000股。 亚厦控股于2025年8月28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2、亚厦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亚厦控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9,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7%、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对应融资余额3,1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9,1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51%、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对应融资余额6,1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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