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 1、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4、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7、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0、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11、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13、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14、财通多策略福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财通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财通汇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7、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8、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财通新兴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财通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2、财通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3、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4、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5、财通兴利纯债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6、财通裕惠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财通智慧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财通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财通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财通裕泰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财通安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财通智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5、财通优势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6、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7、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财通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财通安裕3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财通匠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2、财通碳中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财通安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4、财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45、财通景气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47、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8、财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49、财通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财通华臻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财通先进制造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2、财通数字经济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财通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54、财通稳裕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5、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期报告全文于2025年8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8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9月1日起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下同)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在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