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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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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业绩承诺事项
  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9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3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2025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3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安排。
  (三)会议联系人:姜苏莉
  联系电话:0513-69880410
  联系电子邮箱:DFZZOIMT@126.com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参会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回执
  截至 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二)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三)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在认证成功后,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8月29日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宋琪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他附属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章程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均不再适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市场监督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修改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议案》;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3至议案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修改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其中,议案7、8、10、13、14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点30分准时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8月29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拟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9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女士
  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尤尼泰振青为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自2004年起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年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1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01.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77.47万元。
  2024年度尤尼泰振青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147.48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软件行业、建筑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3,136.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未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及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现任尤尼泰振青执行事务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李东青,现任尤尼泰振青所高级经理,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现任尤尼泰振青管理合伙人兼技术标准部主任,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26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签字合伙人李力近三年因项目执业受到的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措施不影响尤尼泰振青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本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财光华、尤尼泰振青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拟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他附属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他附属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同时修订了《公司章程》附属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市场监督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公司章程修订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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