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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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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由于本公司未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的相关款项,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20 年 9 月 1 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正式立案,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
  2020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被告名下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20 年 12月 25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财产保全的(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粤 52 执保 30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2021年1月6日和2021年3月16日,本公司两次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追加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追加保全张子和、周芳名下股票及被告名下银行账户。2021年4月26日和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分别收到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追加保全的(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2021)粤 52 执保 2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由于部分资产的保全期限到期,公司已申请续封,并已收到法院出具的(2021)粤 52 执保 49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因朱在国、董鸿奇未能正常送达,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月11月24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向其公告送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已在本案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公司于2022年7月26 日收到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方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因不服前述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辖终61号,对上述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次案件于2023年5月15正式开庭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次案件(2020)粤52民初291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求,判决结果具体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由于相关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公司已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继续支持公司业绩补偿诉求,判决结果具体请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次广东省高院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依据本次生效判决结果积极主张权利,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尚需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执行结果进行评估与判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俭勇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于2025年8月30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须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5年9月15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5343 传真:0663-2348055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联系电话:0663-2348056;传真:0663-2348055
  4、联系人:马少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348”
  2、投票证券简称:“高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有效表决票数为11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人调整至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7人调整至4人,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至3人,并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及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本次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本次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本次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本次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轶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并结合个人原因,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叶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等相关委员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轶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张轶云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叶茜女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及其他委员职务,张轶云先生的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职务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张轶云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暨公司部分董事申请辞去相关董事及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俭勇先生
  委 员:彭瀚祺先生、杨广城先生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田守云女士
  委 员:叶茜女士、朱俭勇先生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茜女士
  委 员:肖敬华先生、朱凯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肖敬华先生
  委 员:叶茜女士、朱俭勇先生
  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轶云先生任职生效后,张轶云先生将接任叶茜女士担任的相关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务,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彭瀚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瀚祺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1、张轶云先生简历
  张轶云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宁夏大学财会专业,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轶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轶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轶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彭瀚祺先生简历
  彭瀚祺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总经理,现担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华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高乐申辉科技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愉望满族保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彭瀚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另外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杨广城先生为协议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朱俭勇先生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除上述关系外,彭瀚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彭瀚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森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基于上述监督职能调整,公司监事会同意免去孔祥森先生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同意免去陈海中先生、卫彩霞女士监事职务。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426,520.44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72,176.95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2,328.37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059.67元。其他应收款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219.55元,本期因处置孙公司减少1,027.51元。
  ■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907,428.69元,因消耗或销售转销5,745,241.75元。
  ■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经计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因报废转销2,543.90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26,520.44元,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53%。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3,033.67元,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3,033.67元。
  四、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的辞职报告,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鉴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并结合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有关职务,辞职后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刘哲先生、叶茜女士的辞职报告。刘哲先生、叶茜女士鉴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并结合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有关职务。辞职后,刘哲先生、叶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哲先生、叶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哲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鉴于叶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叶茜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叶茜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刘哲先生、叶茜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哲先生、叶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轶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轶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轶云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云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叶茜女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及其他委员职务。本次提名补选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张轶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张轶云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张轶云先生简历:
  张轶云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宁夏大学财会专业,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轶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轶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轶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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