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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总计为361.35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均已赎回,本金和收益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余额为45,0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星德胜智能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2、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低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5,983.47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事项。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 1: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 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344证券简称:星德胜公告编号:2025-02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云舫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了部分制度,并对部分现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下表: ■ 部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4证券简称:星德胜公告编号:2025-026 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对未来闲置自有资金的合理预计,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8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情况如下: ■ 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9元/股进行了上述测算。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万元和上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9元/股测算,拟回购数量为38.46万股~76.92万股。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0.56亿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4.14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9%、1.46%、1.2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及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存在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票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后续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3、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公告编号:2025-027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自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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