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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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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照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章节和条款序号。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7.2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85元/股。
  2025年8月29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国资监管机构出具的《关于华泰证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6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
  7、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9、2022年9月23日,公司完成1,060,973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44,427,027股。
  10、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4月24日,14,222,943股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13、2023年9月22日,公司完成925,692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A股限制性股票29,278,392股。
  14、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5月16日,13,269,954股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6、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17、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8、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2,082,559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A股限制性股票13,925,879股。
  19、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025年5月20日,12,427,384股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1、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22、2025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债权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
  23、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原因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8月15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规定,公司拟对本次回购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7.22-0.37=6.8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所适用的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和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即人民币6.85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调整对本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无影响。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泰证券已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85,272,250.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027,302,281股扣除将回购注销的438,495股A股股份,即以9,026,863,7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本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354,029,567.90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94%。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会计期间。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包含GDR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或人民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派发2025年中期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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