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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1-7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对2025年8-12月市场形势和关联方情况的预判,对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重新预计,预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48,264.01万元,比原预估金额增加20,267.53万元。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独立董事同意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张宝红先生、姚立新先生、周民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公司原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7,996.48万元。 公司根据2025年1-7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对2025年8-12月市场形势和关联方情况的预判,对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重新预计。本次重新预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48,264.01万元,比原预估金额增加20,267.53万元,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通海五路 3.法定代表人:吴孝举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植物保护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加工、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加工、销售;危险化学品(甲醇、硫酸、氢溴酸、氢氟酸、溴苯、2,5-二氯苯酚、氨溶液[含氨〉10%]、亚硝基硫酸、二甲胺溶液、乙醇)的制造、加工、销售;危险废物处置(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经营性道路危险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833,713.54万元、负债总额为218,742.90万元、净资产为614,970.6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484,476.60万元,净利润为73,424.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24%。截至2025年6月30日,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63,636.54万元、负债总额为197,239.95万元、净资产为666,396.5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267,281.25万元、净利润为50,984.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84%。 (二)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东山街1号 3.法定代表人:吴孝举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81,712.63万元、负债总额为352,347.43万元、净资产为29,365.2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2,370.14万元,净利润为11.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31%。截至2025年6月30日,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8,164.03万元、负债总额为288,759.92万元、净资产为99,404.11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55,203.98万元、净利润为38.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39%。 (三)先正达(上海)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567号6-7楼 3.法定代表人:丁松 4.注册资本:38,308.059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销售代理。 6. 关联关系:先正达(上海)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先正达(上海)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295,672.38万元、负债总额为226,477.85万元、净资产为69194.5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459631.47万元,净利润为745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先正达(上海)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30,709.54万元、负债总额为228,946.00万元、净资产为101,763.5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405,143.74万元、净利润为32,569.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23%。 其余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具体介绍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昊华科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将在业务发生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优化氟化工业务法人结构,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新材料”)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氟源”),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新材料将承继郴州氟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郴州氟源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3000吨/年CTFE和10000吨/年R113a联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郴州氟源变更为中蓝新材料。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述调整不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1.公司名称: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2MA7AUB6C96 3.注册资本:49,399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金安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针纺织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2MA4M874375 3.注册资本:17,227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金安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64号文注册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451,6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元。2024年12月25日,独立财务顾问(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款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30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3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及五方及六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 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20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71,949,583.74元,下调3,050,416.26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遂调整为4,496,949,583.74元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扩建3000吨/年CTFE和10000吨/年R113a联产项目”。募投项目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郴州氟源实施。现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蓝新材料吸收合并郴州氟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变更为中蓝新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穿透后全资子公司,变更后实施主体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主体,除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宜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其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优化内部组织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强化主业聚焦与业务协同、提升运营决策效率及优化资源配置。中蓝新材料在吸收合并郴州氟源后,中蓝新材料承接郴州氟源原有业务。 鉴于吸收合并后该募投项目的原实施主体郴州氟源已不复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存在,其相关业务、资产及职能将由吸收合并方中蓝新材料承继。因此,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有效实施,并符合公司整体组织结构优化后的管理要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变更为中蓝新材料。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 五、公司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3000吨/年CTFE和10000吨/年R113a联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郴州氟源变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蓝新材料。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和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2、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自然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附件1)。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前采取信函、传真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昊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举行。 (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邮编100101 (三)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吴女士 (五)联系电话:010-58650614 传真:010-58650685 (六)电子邮箱:hhkj@sinochem.com (七)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1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会议召开后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共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5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审议对《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对《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审核认为,《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63)。 四、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和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6)。 五、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昊华科技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改《昊华科技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出的必要调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公司取消监事会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昊华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昊华科技公司章程》。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昊华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行原监事相关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昊华科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至9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hkj@sino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已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军先生 财务总监、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何捷先生 董事会秘书:苏静祎女士 独立董事:李姝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至9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hkj@sino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10-58650614 邮箱:hhkj@sino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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