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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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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要求,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9月1日起增加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5420)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同时对《基金合同》、《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安排
  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后,将设置该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并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1、申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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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赎回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5、D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与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部分基本信息。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同时,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更新并按规定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htzg.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
  2、D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首日(即2025年9月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同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zg.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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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章节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国泰君安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5年8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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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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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9月3日自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 起满 1 年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自然日(含)。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自然日(含),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4)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最后一次生效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持有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请投资者到各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相应的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6)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htzg.com。
  2)拨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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