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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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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战略定力不动摇,围绕以氮化镓(GaN)和砷化镓(GaAs)材料体系为基础的半导体激光技术进行研究,加强对上游关键器件突破的定制化与场景运用进行探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以氮化镓(GaN)和砷化镓(GaAs)材料体系为基础的半导体激光技术积累,能够满足超小体积、高分辨率和高色彩还原度的激光显示新兴需求。
  2025年是公司核心技术向上游突破关键的一年。一方面,公司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积极调整业务发展,持续夯实影院和专显等高毛利、优现金流业务的优势竞争地位,不断调整车载业务的市场策略,避免无效内卷和无序竞争,同时优化家用产品的技术路线和功能;另一方面,公司在加紧向激光产业上游突破打造核心器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前沿领域的投入,通过上游核心器件的突破,推动公司在AR眼镜、机器人等新赛道、大赛道的业务布局。
  当前,公司正处于全面推进战略落地和业务转型的关键期,阶段性业绩有所承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61亿元。鉴于上年同期受限资金增加较多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出较大,剔除上述受限资产的影响,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表现转好,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11日18:00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appotronics.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非法人组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
  联系人:王魏琦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电子邮箱:ir@appotronics.com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出席董事会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及废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该议案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57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1.4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监事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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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公司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下表列示的修订条款外,根据最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未予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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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下转B37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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