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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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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预计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现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为41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与高乐普电气(苏州)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交易额度不超过10万元,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类业务、同等商务条件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调整完成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度41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5%,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中制度1-6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26)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晚于2025年9月10日),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联系人:刘玥
  邮政编码:215125
  电 话:0512-87171278
  传 真:0512-87171278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要事项。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行为。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对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发布的各类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能,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现行《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之日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现任3名监事:冯华先生、顾育中先生、赵陈洁女士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新增经营范围的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新增“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条款。关于新增经营范围的最终审批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新增经营范围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和修订。修订前后框架对比如下:
  ■
  修订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内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及备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结果为准。
  四、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现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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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其中修订制度1-6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
  本次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并删除“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仅涉及部分文字描述修改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或章节、条款序号及援引的条款序号变动的,不再逐条列示。
  其他修订内容的对照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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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3489 公司简称:八方股份
  (下转B3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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