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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业绩公告。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6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883.64亿股为基数,向本行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38.11亿元。本半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计算。 2.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其中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时间权数的已发行时间和报告期时间按天数计算。 3. 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包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4.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计算范围包括本集团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 6. 年化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7. 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8. 根据监管口径计算。 (三)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88,363,784,223股,其中:A股股份53,351,921,593股,占比60.38%;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39.62%。本行普通股股份中有31,833,482,023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63,071户,其中:A股234,364户,H股28,707户。 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注: 1.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及股东向本行提供的资料。 2.本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等3户特定对象发行14,101,057,578股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锁定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承诺其原持有的本行A股13,178,424,446股和H股4,553,999,999股的锁定期为本行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A股发行取得股权之日起18个月。 3.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汇丰银行持有本行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4.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625,034,000股,系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63,522,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3.77%。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行H股。持股数量为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已剔除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027,777,777股,也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6.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7家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均授权委托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席本行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7.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本行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控股股东情况 ■ (四)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67户。 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注: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所列的信息统计。 2.“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据本行所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与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的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其他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五篇大文章”和集团战略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主要经营指标整体保持稳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460.16亿元,同比增长1.61%。实现营业收入1,333.68亿元,同比增长0.77%,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852.47亿元,同比增长1.20%。 报告期末,集团客户贷款余额9.0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33.77亿元,增幅5.18%;客户存款余额9.1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10.23亿元,增幅4.22%。 报告期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28%,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9.56%,较上年末上升7.62个百分点。 (一)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464.55亿元,同比增加6.30亿元,增幅1.37%。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表项目的部分资料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852.47亿元,同比增加10.13亿元,增幅1.20%,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3.92%,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4.58亿元,同比减少5.42亿元,降幅2.58%,投资银行、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支付结算及银行卡业务收入均有所减少。 3.其他非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收入276.63亿元,实现投资估值及汇兑损益131.36亿元,同比减少1.61亿元,降幅1.21%,其中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129.33亿元,同比减少30.89亿元,降幅19.28%,主要是债券及利率衍生工具估值下降。汇兑损益2.03亿元,同比增加29.28亿元,主要是受掉期业务成本减少影响。 4.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399.33亿元,同比增加3.12亿元,增幅0.79%;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9.94%,同比持平。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333.45亿元,同比减少1.43亿元,降幅0.43%,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299.69亿元,同比减少12.73亿元,降幅4.07%。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4.55亿元,同比减少13.98亿元,降幅75.45%。实际税率为0.97%,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二)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54,354.0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346.88亿元,增幅3.59%,增长主要来自于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以做好“五篇大文章”为抓手,着力建强金融功能、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报告期末,集团客户贷款余额89,984.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33.77亿元,增幅5.18%。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公司类贷款余额59,313.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47.87亿元,增幅6.55%,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782.5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865.33亿元,中长期贷款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为46.03%。 个人贷款余额28,303.5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79.53亿元,增幅2.83%,其中,个人住房贷款较上年末增加29.79亿元,增幅0.20%,信用卡贷款较上年末减少57.05亿元,降幅1.06%,个人经营贷款较上年末增加254.29亿元,增幅6.15%,个人消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555.38亿元,增幅16.82%。 票据贴现较上年末增加6.37亿元,增幅0.27%。 2.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141,306.3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855.15亿元,增幅2.80%。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3,710.23亿元,增幅4.22%,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4.90%,较上年末上升0.87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0,570.8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64.89亿元,降幅1.54%,在负债总额中占比7.48%,较上年末下降0.33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 91,713.58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10.23亿元,增幅4.22%。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55.01%,较上年末下降0.67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43.17%,较上年末上升0.79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31.27%,较上年末下降1.81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66.91%,较上年末上升1.93个百分点。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存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42.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2.82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534.79亿元,同比多流入2,759.21亿元,主要是吸收客户存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1,022.96亿元,同比多流出2,003.38亿元,主要是本期债券投资产生现金净流出,而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入。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1,001.43亿元,同比多流入1,043.39亿元,主要是本期增发普通股导致现金流入增加。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收益/(损失)、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 2. 总行含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3. 合计含少数股东损益。 4. 因分部间收入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2.按业务板块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因分部间收入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五)资产质量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1,150.36亿元,不良贷款率1.28%,分别较上年末增加33.59亿元、下降0.03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占比较上年末有所上升。本集团对逾期贷款采取审慎的分类标准,逾期60天以上的境内对公贷款均已纳入不良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的78.82%。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关注类及逾期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四、重要事项 根据证监会于2025年5月出具的《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1号),本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01,057,578股,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认购协议最近一个交易日A股收市价为人民币7.36元/股。本行按照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51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119,940,554,882.23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8.5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本行股份总数由74,262,726,645股增加至88,363,784,223股。详情请参见本行2025年6月18日的公告。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日期 2025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5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北京和香港召开。本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实际出席董事16名。部分监事以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5半年度报告》及《交通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利润分配具体事宜。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下分配方案及授权事项: 1.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为人民币1,831,500,000元,票面股息率4.07%。 2.根据境内优先股条款规定,本次股息派发日为2025年9月8日。 3.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股息分配具体事宜。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1.执行董事候选人4名:任德奇、张宝江、殷久勇、周万阜,均为连任选举。 2.非执行董事候选人7名:常保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推荐;廖宜建、陈绍宗,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推荐;穆国新,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推荐;艾栋,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推荐。上述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为连任选举。另外2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后续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推荐。 3.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张向东、李晓慧、马骏、王天泽、肖伟、刘瑞霞。其中,张向东、李晓慧、马骏、王天泽、肖伟为连任选举,刘瑞霞为新任选举。 在刘瑞霞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前,为确保董事会运作依法合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石磊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章程》的核准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作相应调整。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与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章程》的核准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调整。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唐朔先生为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唐朔先生为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朔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八)关于布拉格分行管理架构调整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布拉格分行管理架构调整的议案》,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与本次管理架构调整事宜相关的各项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报告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同步对外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5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半年消保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半年消保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更新《恢复计划》及《处置计划建议》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更新〈恢复计划〉及〈处置计划建议〉的议案》,同意报送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等,同时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意见进行必要的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5年度有效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能力自评估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5年度有效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能力自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集中度风险与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集中度风险与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政策〉的议案》,同意予以施行。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单位客户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单位客户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后续可根据外部监管规则,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在不涉及董事会职责、理财产品销售重要策略、制度和程序变化的前提下适时进一步修订,并报董事会备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修订《对私客户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对私客户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后续可根据外部监管规则,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在不涉及董事会职责、理财产品销售重要策略、制度和程序变化的前提下适时进一步修订,并报董事会备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在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股东)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2.唐朔先生简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德奇,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2018年8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曾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曾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期间曾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总行授信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等职务。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张宝江,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2024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24年6月起任本行行长。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安徽省分行行长,总行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分行副行长,总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1993年于北京师范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殷久勇,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2024年2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9年9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办公室主任,河南省分行行长,总行客户一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挂职任保定市分行营业部副经理、保定市分行副行长)、信贷一部副主任等职务。1993年于北京农业大学获农学博士学位。 周万阜,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2024年2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20年7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天津培训学院院长,重庆市分行副行长,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宁波市分行副行长等职务。1988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常保升,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2021年1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曾任财政部宁夏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副巡视员、专员助理等职务。1989年于中南财经大学毕业。 廖宜建,男,1972年生,中国香港籍。2021年5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主要股东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营运委员会成员,汇丰集团亚洲及中东地区联席行政总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联席行政总裁,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北京汇丰公益基金会理事兼荣誉理事长。曾任汇丰集团常务总监、总经理,汇丰亚太区环球银行业务主管、汇丰中国行长兼行政总裁等职务。曾任职于日本兴业银行(现为瑞穗国际)。1995年于伦敦大学获荣誉学士学位。 陈绍宗,男,1962年生,中国香港籍。2019年10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主要股东汇丰银行联席行政总裁顾问。曾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大中华区业务主管、亚太区联席主管,环球资本市场亚太区副主管兼香港区交易主管,香港区交易主管,香港利率衍生工具交易主管等职务。1994年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获应用财务硕士学位。 穆国新,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2022年8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主要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职董事,目前还担任中粮福临门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曾任社保基金会基金财务部主任、副主任,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08年获北京大学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艾栋,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2025年4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主要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财务司副司长,目前还担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烟草》杂志社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烟草总公司财务司综合处处长、会计处副处长,津巴布韦天泽烟草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曾任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科员等职务。1998年于天津商学院获税务专业学士学位。 张向东,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2020年8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非执行董事,中国建设银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期间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巡视员、副司长,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副局长。曾兼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李晓慧,女,1967年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2020年1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还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沧州会计师事务所、沧狮会计师事务所、河北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2001年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马骏,男,1964年生,中国香港籍。2022年8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目前还担任中邮邮惠万家银行独立董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席,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主席,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主席。曾任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等职务。1994年于美国乔治城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天泽,男,1964年生,中国香港籍,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2023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德焜天昱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席合伙人,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数字经济战略委员会委员,目前还担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德勤中国首席商务官、风险咨询主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成员,德勤亚太区风险咨询管理委员会成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鉴证副主管合伙人、合伙人,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合伙人等职务。1988年于香港大学获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肖伟,男,1960年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2024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总审计师,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北京市分行财务总监,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曾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秘书长。199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刘瑞霞,女,1961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目前担任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首席专家,中国银行业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专家工作组首席专家。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金融稳定理事会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成员,中国工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资深风险管理专家、副总经理,信贷评估部副总经理、评估咨询部副总经理,评估咨询部信用评估处处长、基金托管部核算管理处处长、业务发展部综合处处长等职务。1989年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唐朔先生简历 唐朔,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唐先生2023年6月起任本行北京市分行行长。曾任本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江西省分行行长、副行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总行公司机构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北京市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望京支行行长、林萃路支行副行长等职务。唐先生2001年于西安交通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18年于北京交通大学获工程硕士学位。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5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21 ● 优先股简称:交行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4日 ●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 除息日:2025年9月5日 ● 股息发放日:2025年9月8日 一、董事会审议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方案的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事宜。本次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1;优先股简称:交行优1)股息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方案 (一)发放金额。按照交行优1票面股息率4.0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831,500,000元(含税)。 (二)发放对象。截至2025年9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交行优1股东。 (三)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交行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如适用)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 2.其他交行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日期 (一)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4日(周四)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周五) (三)除息日:2025年9月5日(周五) (四)股息发放日:2025年9月8日(周一) 四、实施办法 全体交行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咨询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58766688,传真:021-58798398,电子邮箱:investor@bankcomm.com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北京和新加坡召开。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和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由于监事长空缺,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林至红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部分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会议认为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5半年度报告》及《交通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5年上半年战略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战略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5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半年消保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半年消保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5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5〕272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1号)批准,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01,057,57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1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20,0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9,445,117.77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40,554,882.23元。截至2025年6月13日,本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上述款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行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行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银大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5年6月13日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本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行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5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56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普通股股份总数883.64亿股为基数。本公司若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8.71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5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普通股股份总数883.64亿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56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38.11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 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其中: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分红派息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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