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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其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其附件。 (七)《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李德志、谢涛、李海明、江洪波、张禹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黄英君、张玉娟和龚暄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玉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1-6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80.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5年1-6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00.4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13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0.0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测试,2025年1-6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3.34万元。 公司与客户以房抵款确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市场公允价值计提减值156.49万元。 公司收购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商誉系非核心商誉,该部分商誉 的可回收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对该商誉公司采用的减 值测试方法为: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形成的商誉。经测试,2025年1-6月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2.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80.6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受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不景气影响,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能够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德志、李海明、谢涛、张禹平和江洪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英君、张玉娟和龚暄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玉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董事。本次提名的八名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公司新设的一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一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举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被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黄英君、张玉娟和龚暄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均已审核无异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选举方式为累积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德志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从事个体运输工作;1995年8月至2008年2月,在重庆渝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00年12月至今,在重庆共挥实业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2003年8月至2016年9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谢涛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5年7月至2004年10月,在重庆金联陶瓷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4年11月至2016年9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历任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3、李海明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双学士,重庆大学法学博士生,2020年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聘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7月至2012年7月,工作于重庆市外经贸委,历任政策法规处科员、IT商务处副处长、电子信息商务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重庆市数码产园办公室主任(挂职);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共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党委书记、重庆东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县处级);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重庆粮食集团益欣地产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重庆财信集团文旅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张禹平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2004年11月至2012年10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前场工长、生产副部长;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在重庆千载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生产副总;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9月至2022年1月,在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在公司担任南彭基地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担任南彭基地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江洪波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8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民警;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科长;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行政总监;2016年9月至2025年3月,任四方新材行政总监;2025年4月至今,任四方新材南彭基地总经理助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英君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黄桷树金融工作室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成果鉴定专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咨委专家,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主持和参与重庆市金融领域重要实践项目研究,并兼任有关政府部门金融顾问。在金融政策研究和金融实务方面有丰富经验。2002年6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黄桷树金融工作室首席专家。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张玉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平台经济、财务战略、无形资产会计。主持主研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十余项。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龚暄杰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律师从业人员,荣获重庆市教学成果特等奖、教育部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已出版《农村集体土地增值利益分享法治化研究》等多部著作,并发表《论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等多篇论文。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能够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5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6.2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50,649.6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1.0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孳息)为20,436.4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649.66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初始净额41.01%;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66.2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2年至2025年1-6月,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2年至2025年1-6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处于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受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导致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因此,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9,302.84万元,其中,2025年1-6月投入66.27万元。2025年上半年,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1.2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3.78%。 (2)干拌砂浆项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砂浆产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上半年,干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7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20万方,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规模较小,发展情况不及预期,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市场地位变化情况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运输服务外包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运输服务外包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日常运输任务由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输任务。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运输服务外包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54,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8月22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无到期收回和新增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表中的“认购金额”为2025年6月30日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收益”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累积收益。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49,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孳息。“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用管理账户开展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及管理。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情况 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均不再逐项列示。具体内容如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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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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