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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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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周涛(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与监事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内容;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40号公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0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
  联系人:周涛、黄海龙 邮编:232000
  电 话:0554-7628095、7628098 传真:0554-7628095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3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周涛、张文才、胡良理、杨运泽、束金根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5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与监事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内容;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40号公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新修订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经营决策授权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6个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修订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在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等20个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新修订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5-041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4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与监事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内容;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在《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并对“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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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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