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5-025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5年半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830.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30.1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830.1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5-022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5-023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家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同时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4项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并同步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以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9日,在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1、1.02、1.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电话:027-87179175 传真:027-87493199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5-024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说明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自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取消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同时,公司对现行《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 ■ ■ ■ 注:对照表仅包含实质性内容修订条款,不包含仅调整序号或格式、文字表述优化等非实质性修订条款。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由于条款的新增或删减,《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和修改,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 三、其他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除《公司章程》外,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同步修订了以下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4项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后生效并实施,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修订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081 公司简称:兴图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