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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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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万股,以总股本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7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64,573.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429,414.1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5,918,496.0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00.0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7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
  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 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约价值
  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二)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三)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四)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三)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等产品或产品组合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等,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四)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内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核算原则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7.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93.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800.00万股的2.1989%。
  (3)授予价格(调整后):9.91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9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调整后):共计95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员工。
  (5)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实施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7.40万股,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2024年8月26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
  2、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之日,累计4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9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就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7.40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8月26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77.40万股;
  (三)归属人数(调整后):95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9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剩余9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同意为公司本次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7.4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9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 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1日(星期四) 至09月1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8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8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平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
  财务总监:曾素莹女士
  独立董事:周红锵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8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1日(星期四) 至09月1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zmax@zmax-op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实履行社会责任,2025年上半年,根据行动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评估实施效果,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此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79%。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银行体系授信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本次授信额度的提升体现公司在银行体系的资信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成长提供资金支持。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以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通过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各层级的审批程序,可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分别在2024年8月26日和2025年4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并于2024年9月3日和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两次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5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处理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万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4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以届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4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本次调整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4,119.66万元、剩余超募资金1,690.34万元,合计15,810.00万元收购戴斯光电共计51%的股权。截至2025年7月末,公司已经完成了股权收购款的支付,同时戴斯光电已完成与此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董事会改选及工商变更事宜。公司将于2025年7月开始将戴斯光电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因此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本次授信额度的提升体现公司在银行体系的资信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成长提供资金支持。除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变更外,授信相关事项如额度有效期、授权事宜、授信品种等内容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一致。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6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3.7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214.05万元,系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计提尚未到账的利息214.0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中润”)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其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充分评估了戴斯光电的经营状况,认为双方具有较强的业务协同性,为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和下游应用场景,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14,119.66万元及剩余超募资金1,690.34万元合计15,810.00万元收购戴斯光电共计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的出资额为2,503.636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戴斯光电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1,129,611.4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4,617.01万元。
  注2: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所产产品实现对外销售的收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事由、方法与结果
  (一)本次调整的事由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方法与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0.36元/股-0.45元/股=9.91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50万股。
  综上,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为95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0万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确保了公司激励机制的持续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卫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本次授信额度的提升体现公司在银行体系的资信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成长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9.9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4位离职员工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归属77.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307 公司简称:中润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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