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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 关于公司参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了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之破产重整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管理人签署了《关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告2022-072)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管理人转来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营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5破1-20号之二],根据前述《民事裁定书》,东营中院批准《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方圆有色等20家公司重整程序。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引入财务投资人的议案》《关于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1)同意中金荣晟引入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财务投资人,三家财务投资人的合计出资金额11.1亿元。在公司及上述三家财务投资人增资完成后,中金荣晟注册资本金为30亿元,公司共出资18.9亿元持有中金荣晟股权比例为63.00%。 (2)同意公司以及中金荣晟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收债收股,合计投资收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4亿元,最终收购金额以资产管理公司实际支付的收购金额为准。(详见公告2022-128、公告2022-129) 2022年12月,公司对重整企业资产进行了盘点,并完成资产交割程序。 2023年度,公司已正式接管上述重整企业,并派出管理团队全面主导与铜冶炼相关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 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执行,已完成相关收购主体股权变更登记,本期变动说明如下: (1)收购境外可转股债权 为顺利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境外债权人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同意按重整投资协议估值收购全部境外可转股债权,2024年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本公司分别与多家境外债权人或债权人委托代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因目前尚有债权人就优先债权金额向东营中院提起了诉讼,优先债权金额、留债金额、转股债权价值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收购最低收购款项价款共计504,440,664.09元(假设债权人未决诉讼全部胜诉),公司相应取得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铜业”)权益比例10.7128%; 如按照债权人未决诉讼全部败诉测算则转让价款共计552,795,050.23元,公司相应取得中金铜业权益比例11.3004%。 协议约定公司先按最低款项支付,后续待最终法院裁定情况再调整支付价款。 2024年4月,本公司及资本公司已支付收购境外可转股债权款504,440,664.09元,其中本公司支付204,440,664.09元,资本公司支付300,000,000元。 2024年12月,公司以85,371,900.00元收购了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金铜业信托权益。 2025年1月,公司分别以45,409,600.00元、17,943,016.61元(暂定价)收购了威海盐业有限公司、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持有的中金铜业信托权益。 2025年5月,公司以574,842,459.04元收购了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荣晟”)16.6667%股权。 2025年6月,公司以347,059,178.08元收购了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中金荣晟10%股权。 2025年6月,公司以154,608,822.77元(暂定价)收购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的中金铜业信托权益。 2025年7月,公司以603,134,391.75元(暂定价)收购了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中金铜业信托权益。 上述收购完成后,公司对中金铜业享有的权益比例由 51.6291%增加至86.7070%。 (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东营中院(2022)鲁 05破 1-20 号之七《民事裁定书》,东营中院已确认《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并终结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 20 家公司(以下简称“方圆等 20 家公司”)重整程序。(详见公告 2024-058) (3)公司拟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少数股权的事项 2025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投资人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东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股权收购有关事宜,收购对价以经上级有权审批单位备案通过的中金铜业评估报告为依据。(公告编号:2025-050、2025-064)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2025年3月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发行股份,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该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3. 关于出售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44号),以人民币15,000万元的价格向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协议转让中金科技16.12%股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500万元人民币。(公告编号:2024-107) 4.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3年2月1日,本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2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成功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120天,发行利率为2.06%。 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已完成了到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工作。 5.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人民币50亿元中期票据。2023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15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1)本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成功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2年,发行利率为2.89%。 (2)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成功发行了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为2.94%。 (3)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成功发行了2024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5年,发行利率为2.88%。 (4)本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成功发行了2024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5年,发行利率为2.29%。 (5)本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成功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为2.03%。 6. 收购山东中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为做优做强新材料科技板块,2024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科技公司采用增资扩股形式获取山东中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材”)64%的股权,并于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山东新材的估值结果为9,949.69万元。2024年12月,科技公司与东营鲁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凯有色金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凯有色”)签订了对山东新材的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科技公司、东凯有色根据山东新材的评估报告,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分别获得山东新材64%、3%的股权。同时,东凯有色同意与中金科技保持一致行动,最终中金科技成为山东新材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日,科技公司已按协议支付增资款19,296.37万元,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已完成。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19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1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故中信建投证券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林子力先生、黄卫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林子力先生 林子力,现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主持或参与了锡南科技、瑞松科技、德方纳米、富强科技等IPO项目,潍柴动力、恒天天鹅、雄塑科技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中金岭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项目。林子力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黄卫冬先生 黄卫冬先生,现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主持或参与了潍柴动力、万向钱潮、湘电股份2021年和2022年、赛福天、襄阳轴承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金岭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项目,亚光科技、越秀资本、麦趣尔、华仁药业等并购重组项目,锡南科技、纳睿雷达等IPO项目,越秀集团双非企业债转优先股、柳钢集团公司债等项目。黄卫冬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1号)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合计3,784,495,283.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17号《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注1: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余额。 注2:差额为多米尼加项目美元及比索投入后,按期间平均汇率折人民币后,与原换汇人民币之差。 注3: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粤财建[2023]37号文件, 即关于转下达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 向)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2024年丹冶项目专户收 到仁化县财政局转入的[2111001]科目能源节约利用补助款 175.15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及余额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以及根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96,500,453.4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和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0年9月,公司已经从募集资金专户将人民币88,145,330.00元转出非募集资金账户,多米尼加矿业公司将人民币208,355,123.42元转出至非募集资金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在2025年度没有购买理财产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购买并延续至本年的理财产品。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6月。(公告编号:2021-026) 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公告编号:2022-024) 经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2月。(公告编号:2024-11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附件: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378,449.53万元为扣减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 注3: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正式运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待支付的工程结算款项。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后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公司给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215.4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四)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以武,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金岭南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金岭南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项目合伙人邱以武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邱以武、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方面都有较好表现,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 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于2025年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8,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其他有效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9月9-15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5楼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喻鸿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黄俊辉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罗绍德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期限壹年。 2.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叁仟万元,期限壹年。 3.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期限贰年。 4.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期限壹年。 5.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期限叁年。 6.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拾贰亿元,期限壹年。 7.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柒亿贰千万元,期限贰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后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安全环保职卫消防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郎伟晨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出具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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