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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美国得州基地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美国基地建设,自年初起,美国市场持续释放产业回流美国信号,得州海亮2025年产量逐渐爬坡,月产量突破千吨,预计全年产量2万吨,产品类型包含水道管、工业管等。预计2025年底,可用产能达9万吨,建成后基地将同步具备工业管、水道管、蚊香管、铜排、管件生产能力。 (二)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项目 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稳步推进,摩洛哥基地园区5万吨无锻轧铜及铜合金材生产线厂房全面施工建设中,相应设备已完成采购,目前跨境物流发运待安装中,预计2025年4季度完成投产。同步推进的铜管生产线已完成全流程工艺设计与关键装备订购,配套厂房工程进入设计深化与建设许可审批关键阶段。年产4万吨精密黄铜棒生产线、年产1.5亿只精密铜合金管件、年产2.5万吨锂电铜箔等新能源材料生产线设计规划中。 (三)投资在印尼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亦告竣。项目顺利通过多家全球重点客户现场审核,部分已取得PPAP认证并获得正式供货资格。同时,项目已通过IATF 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多项核心ISO管理体系认证。此外,成功与全球top10动力电池客户中5家及3C数码TOP3客户中2家签订《定点供货协议》,标志着印尼项目在质量管理、过程控制与客户导向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回购社会公众股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29元/股(含)。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81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2.44%,最高成交价格为11.1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21,726.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五)管理团队实现代际焕新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同意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新一届董事会呈现出"年轻化、国际化、技术派"的鲜明特征。近两年带队加速推进海亮股份向全球化、数字化转型的公司总裁冯橹铭正式接任董事长,营销老将吴长明,博士团队技术中坚一一王树光、何文天、苏浩、罗冲形成协同矩阵。此次董事会的换届构建了"菁英掌舵+老将护航+业务尖兵落地"的焕新管理架构,公司将持续依托全球产能优势、技术积淀及创新,不断提升经营业绩,为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等所有利益相关者创造长期价值。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橹铭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橹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冯橹铭先生、吴长明先生、王树光先生、何文天先生、苏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1,398,246.9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34,073,598.69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51,469,801.31元,减去2024年度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45,688,892.6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51,252,754.35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009,859,038.99元。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拟将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3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841.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7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3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和“补流还贷项目”。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海亮、上海海亮、得州海亮、泰国海亮合计增资180,513.00万元。 经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02,627.08万元(含对子公司增资后置换的资金)。 经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4,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截至2020年9月9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25,6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6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1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截至2021年9月5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99,3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5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91,8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9,3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截至2022年9月5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58,6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52,4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8,6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5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30,9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8,9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8,000万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8,0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8,0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银行贷款利率(LPR一年期3.0%)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240万元财务费用。 (三)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或后续项目投建条件成熟,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相关承诺 关于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公司承诺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亮股份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亮股份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海亮股份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亮转债”赎回价格:101.71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8月25日 3.“海亮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9月24日 4.“海亮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 5.“海亮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9月29日 6.“海亮转债”赎回日:2025年9月29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10月10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0月14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亮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海亮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海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海亮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海亮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海亮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海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海亮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了3,1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1.50亿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99号”文同意,公司3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5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11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9.83元/股。 2020年6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2日起由9.83元/股调整为9.76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1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起由9.76元/股调整为9.69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30日起由9.69元/股调整为9.62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3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5日起由9.62元/股调整为9.54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年7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17日起由9.54元/股调整为9.37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5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4日起由9.37元/股调整为9.20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海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20元/股)的130%,即11.9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海亮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海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海亮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海亮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海亮转债”赎回价格为101.710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1月2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9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312÷365≈1.71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710=101.71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海亮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海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海亮转债”自2025年9月24日起停止交易。 3.“海亮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 4.“海亮转债”自2025年9月29日起停止转股。 5.“海亮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9月29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海亮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海亮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年10月10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10月14日为赎回款到达“海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海亮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海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海亮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1.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1-86638381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海亮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海亮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海亮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海亮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海亮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海亮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海亮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海亮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列表情况如下: ■ 注1: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更名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同时废止。 注2: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860,31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207,8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2,841.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4,958.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4-00034号)。 2.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3号),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1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315,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与验证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及信息披露费2,158.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余额38,427.02元、7,116,561.99元、46,496.97元、5,647.78元,共计7,207,133.7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进行结项,并将该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和“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专项账户余额244.15元、3,278,841.29元,共计3,279,085.4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 19,259,037.75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0年9月3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验资户注销,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515.10元。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966.86元、8,120.48元,共计9,087.34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2年7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31,165,143.68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专项账户余额17,011,206.9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专项账户余额0.00元、153,413,636.61元,共计153,413,636.6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注2]表中期末结余数据为所有账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按照当天汇率折算数,与按照募集资金收支所计算的期末结余差异系汇率折算导致,差异金额1,684,361.85元 [注3]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明细情况如下: ■ [注]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二)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该账户余额系原币余额 3,881,606.76 美元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 [注2]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4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和“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3]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27,878,073.01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107,878,073.01 元少80,000,000.00元,系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鉴于“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主要是在原生产车间的基础上引进先进设备及智能信息系统,由于生产的连续性,无法单独核算该项目产生的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8年9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本次仅变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1.39万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11.54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附件2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50.91万元、“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0.18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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