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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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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0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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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到达时间不迟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请在邮件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剑波、臧琨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电子邮箱:ir@hmtnew.com
  (二)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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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主要进展及成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1、越南生产基地顺利投产,海外业务布局稳步推进
  公司越南子公司的经营稳健增长,新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第二季度正式投产。报告期内,公司越南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约1.25亿元,同比增长3.31%,实现净利润折合人民币约626.31万元。越南生产基地于2023年8月8日举办开工仪式进行建设,于2024年1月28日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封顶与厂房交付,并逐步开启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定点项目的PPAP与试生产,已经于2025年4月20日正式投产,规划产能约20亿人民币,主要目标市场为东南亚、日韩、印度等地区。
  2、全面收购富创优越,全力布局算力制造领域
  2024年下半年,公司开始陆续布局算力制造领域,通过战略投资的形式持有富创优越42.16%股权,2025年上半年,公司披露相关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创优越剩余的57.84%股权,收购完成后,富创优越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进一步完成向算力领域的布局。本次交易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及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其他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业务更聚焦,夯实持续盈利能力
  1、汽车被动安全业务
  公司汽车被动安全业务为安全气囊布、气囊袋等汽车被动安全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作为国内主流汽车被动安全部件供应商中少数本土企业之一,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在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产品质量、公司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已建立起较大优势,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公司未来将持续大力发展汽车被动安全业务,巩固市场份额、夯实核心竞争优势,公司使用前期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一方面扩充国内生产基地产能,做到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另一方面也加速推进越南生产基地建设,实现越南生产基地从气囊布到气囊袋的全产业链生产布局,在巩固国内既有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寻求海外市场的突破。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实现营业收入11.08亿元,同比增长1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增长3.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增长24.53%。公司越南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约1.25亿元,同比增长3.31%,实现净利润折合人民币约626.31万元,同比下降67.18%,主要是新工厂投产后折旧摊销有所增加。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4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9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2.03%。
  2、半导体及算力制造业务
  公司的半导体及算力制造业务依托于参股子公司富创优越,富创优越是全球AI及算力制造产业链企业,致力于高速率光模块、高速铜缆连接器等高可靠性复杂电子产品核心组件PCBA的智能制造。富创优越业务模式属于电子制作服务(EMS),提供从工艺设计、供应链管理、制造、光学封装、系统集成、组装、测试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富创优越具备完整的光模块PCBA制造能力,包括100G至1.6T全系列光模块PCBA、先进光学封装、光耦合与测试等。在先进光学封装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陆续推出COB(Chip On Board,芯片直接贴装)、Flip Chip(倒装芯片)、CPO(Co-Package Optical,共封装光学)等封装工艺技术,紧跟光通信领域主流技术方案,为全球头部光模块厂商提供全产业链智造服务。
  3、新材料业务
  在全球化竞争的产业大背景下,单一处于制造业中游领域的企业将面临来自上游核心原材料供需波动的不确定性以及下游竞争加剧的利润挤压。因此,为了持续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尤其是在已经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汽车被动安全领域,公司需要通过内生及外延的形式进一步掌握核心材料的供给能力。同时,在涉及核心材料制造的精细化工、电子化学品、汽车电子材料等领域,积极引入人才、配方、工艺,满足公司在汽车零部件以及半导体算力制造领域的材料自给需求,并挖掘新材料领域的更多增长机会。
  (1)东阳华芯
  为满足上述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收购东阳华芯82.4286%股权,收购完成后东阳华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方面其土地性质及厂房建设能够满足公司需求,另一方面东阳华芯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已有较完整的管理、财务、内控等方面的建设,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公司在完成东阳华芯收购后,拟在东阳华芯建设车规级有机硅及电子级有机硅材料、车用改性TPU(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材料、PEEK(聚醚醚酮)及其他电子化学品等产品产线,整体服务于公司的两大业务板块的材料应用,目前相关产线的设计、建设等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具体以届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的产品目录为准。
  (2)徐州博康
  公司目前的光刻材料及光刻胶业务主要依托于参股公司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公司通过东阳凯阳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其23.2176%股权。鉴于光刻胶业务存在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特征,公司预计不会继续加大在此领域的投入,并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择优处置,以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成本及盈利能力等因素,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保证连续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025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4年现金分红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329,060,224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674,44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301,385,781股,派发现金红利28,631,649.2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8,631,649.20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2,984,821.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1,616,470.9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46%。
  公司始终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旨在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坚守高质量信息披露准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期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并就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外投资、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机制,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方面与投资者做充分交流;以电话会议等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的调研,并及时对外披露调研交流内容;通过股东会现场互动、畅通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依托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公司在合规范围内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积极沟通交流,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清晰、透彻地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维护投资者间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
  五、持续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025年上半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目前,公司正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取消监事会设置,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确保公司顺利完成治理架构的调整。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独立董事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不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努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
  为督促“关键少数”落实好主体责任,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会、上交所及浦江大讲堂、地方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厦门市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培训,加强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努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组织参加各类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意识,严守合规底线。
  综上,公司2025年上半年均按计划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效,通过稳健的业绩表现、规范的治理运作、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积极的股东回报及有效的投资者交流,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良好市场形象,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新增〈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0股,“华懋转债”转股322股,合计新增股份322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906.0195万元增加至32,906.0517万元,公司股本由32,906.0195万股增加至32,906.0517万股。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重新制定《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新制定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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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基于公司拟取消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使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与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同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了公司的相关内部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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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制度中,序号1至序号1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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