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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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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5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德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星德胜,现增加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电机”“星德胜电气”)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8号为实施地点。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7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4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该次调整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更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出于人工成本的区位优势考虑,公司决定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星德胜电机、星德胜电气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8号。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由星德胜购置技改设备,并将技改设备出租给星德胜电机、星德胜电气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3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现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4证券简称:星德胜公告编号:2025-028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薇薇
  电话:0512-65109199
  邮箱:dongmiban@cds.com
  邮编:215100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4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4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星德胜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32,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8元,共计募集资金932,776,049.10元,坐扣承销费69,823,755.78元、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0,952,293.32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135,865.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1,816,427.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投入包含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083.67万元
  [注2]项目投入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1,299.74万元
  [注 3]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内有效。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4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智能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跨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手段,主要立足于技术研发、产品检测、新产品试制等,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以及长期盈利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4,336,737.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于2024 年7月1日出具了《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815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
  公司代码:603344 公司简称:星德胜
  (下转B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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