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28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525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525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一62634712、62665086 联系邮箱:ir@wxm.com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皖新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制定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上述制度中的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他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