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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03亿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2025年6月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1,546,481股后,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2,211,857.32元,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9.23%。 2.公司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中期的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在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德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6月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测算,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1,546,481股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2,211,857.32元,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9.23%,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办法〉的议案》 (一)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修订《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议案》 (一)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修订《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修订《公司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修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修订《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下第(一)至(六)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七)至(二十)项制度,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一并生效。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刘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董事鲁伟铭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董事李芸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撤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中期经营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中期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对公司2025年上半年规范运作专项审计结果出具评估意见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刘炜先生简历 附件:刘炜先生简历 刘炜先生,1973年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政工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6年7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01年12月至2013年5月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担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21年4月至2024年8月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5月起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8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4年9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202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问答”),问答要求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问答的有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公司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内容包括: 一、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内容,并废止《公司章程》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三、根据监管意见,对经营范围条款进一步优化调整,补充公司持有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登载的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四、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同步调整该委员会主要职责等相关条款; 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对《公司章程》正文及附件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依据详见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条文中黑体字为新增或修改内容,波浪线为删去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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