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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一)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 单位:万元 ■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实施问答明确要求,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 三、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上述规定自2025年1月1日施行。上年度末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计算。 四、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1.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六、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七、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一)债券基本信息 ■ 注:2025年8月12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2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66.05万亿元,同比增长5.3%,为全年实现5%左右的增长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资本市场方面,中国证监会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协同各方持续推动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落地见效,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公募基金改革、科创板“1+6”政策措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一批标志性改革取得突破,资本市场经受住了超预期的外部冲击,市场韧性增强,预期改善,回稳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财富管理业务加快推进以线上化和机构化为特色的财富管理转型,实现零售客户多维赋能、机构客户深度对接、企业客户闭环服务,持续塑造财富管理品牌。资管子公司正式开业,为资管业务进一步实现专业化运营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开空间。二是投行业务打造“品种+行业+区域”业务模式,持续强化专精特新、国资国企、上市公司服务,服务深能环保增资扩股融资50亿元引进战略投资者,打造非上市公司大额募集资金标杆案例。三是固收业务持续强化区域深耕和产业化转型,成功支持东方富海落地首单民营创投“科创债”项目,助力特变电工落地近五年最大规模民企科创债,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投资业务发挥大类资产配置优势,积极把握市场行情,固收和权益类投资保持稳健,转债、REITs等“固收+”资产实现较好收益。交易所债券做市业务保持行业领先,成为市场首批参与基准做市公司债ETF业务的机构。在银行间做市新创设“国信证券大湾区企业科创债篮子”,积极服务大湾区科技创新。五是研究业务围绕“价值研究”“前沿研究”两大主线,不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做深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深度研究,持续对内对外输出价值。六是国际业务聚焦境内外高质量联动,着力推动核心业务向纵深发展,积极开拓新业务领域,推动国际业务不断取得新突破。七是积极践行“价值驱动”的数字化建设,深化AI应用,打造数智新质生产力,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和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展望下半年,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落实落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并提出“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包容性,巩固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势头”;中国证监会对“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作出部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宏观政策预期的确定性、中国资产估值修复的确定性等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公司作为大型上市券商,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业务布局,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围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年度经营管理任务,推动“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以扎实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3.主营业务分析 ● 营业总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 (1)投资收益50.66亿元,同比增加22.36亿元和78.99%,主要是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3.46亿元,同比增加13.10亿元和43.15%,主要是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加; (3)利息净收入6.42亿元,同比增加1.54亿元和31.48%,主要是应付短期融资款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减少; (4)其他收益0.17亿元,同比减少0.10亿元和36.25%,主要是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减少; (5)汇兑收益0.04亿元,同比增加0.12亿元,主要是汇率变动。 ● 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1)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公司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主要包括: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基金投资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权融资、资产托管等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报告期内,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15亿元,同比上升44.76%。 ① 证券类零售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呈现结构性行情,量价齐升特征显著,万得全A指数较2024年末上涨5.83%,A股日均成交额1.39万亿元,较2024年增长30.74%;ETF日均成交额2,446亿元,较2024年增长59.3%,融资融券日均成交额较2024年上升32.56%,融资融券余额回升至1.85万亿,市场总体呈现稳步上行态势。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依托专业优势与资源禀赋,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边界,致力于为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坚实保障,为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贡献积极力量。一是切实推动全价值链财富管理转型,“数字化”“机构化”发展有效推动公司客户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坚持新增、存量两手抓,线上渠道持续突破、线下渠道塑强优势,加速推进AI技术赋能,重塑智能财富管理新生态。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托管资产超过2.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5%;金太阳手机证券用户总数超过3,085万,较上年末增长6.38%,微信公众号用户数达303.5万。二是打造专业投资顾问团队和“国信鑫投顾”“国信鑫智投”“国信鑫优选”“国信鑫私享”“国信鑫享传承”“国信领先30”等财富管理服务品牌,提升投顾产品和定制服务质量,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站式财富管理服务。公司上半年新发布的“国信领先30”品牌,将财富管理按产品研究、策略生产和客户服务划分为三个层级,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产品严选、攻守兼备的策略矩阵、细致的客户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财富管理解决方案。三是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多措并举提升投资者保护与服务质效。公司精心策划举办“国信财富中国行”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投教进百校”等投资者教育工作,持续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营造良好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氛围,助力构建健康、理性的投资环境。 ② 证券类机构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金融市场机构化进程进一步深化。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私募基金、银行理财等各类机构投资者规模稳步增长,监管强化与行业机遇并存,推动券商机构业务加快向专业化、综合化方向转型升级。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持续强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做实做深专业机构客户和企业客户服务,稳步拓展海外机构业务。公司全面落实程序化交易新规要求,围绕机构客户投资理财痛点推进系统技术改造,打造国信“机构通”产投研销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平台功能,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全链条财富管理服务,锻造交易服务差异化优势。公司通过持续深化“国信GTrade+”智能化机构服务生态,为专业机构客户提供量化交易服务支持,全力打造“国信私募菁英荟”品牌,搭建私募资源对接与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不断完善“国信企明星+”企业综合服务体系,聚焦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增持合规交易、股权激励等核心场景,同时延伸至企业高管、股东的行权融资、财富管理等增值服务,助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有效服务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和股权激励客户。在服务海外机构客户方面,公司耐心筑牢研究交易服务基本盘,紧抓市场机遇拓展服务范围,在QFII专户、量化基金拓客、交易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③ 研究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究业务紧密围绕经济形势、行业趋势和市场热点,跟踪覆盖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持续提升研究质量和服务效能,形成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路演、调研、主题论坛、电话会议等各类客户服务活动,通过优化销售人才结构、强化区域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市场份额,扩大多元化收入来源;坚持研究资源效能最大化,在进一步做好对内研究服务的基础上,积极为政府部门与监管机构提供研究支持。下一步,公司将继续以提升研究创新力、市场传播力和影响力为目标,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重点推进前沿科技、绿色转型、普惠金融、人口老龄化、数字经济等领域的产业研究,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④ 资本中介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随着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中长期资金持续入市以及“中国版平准基金”浮出水面等,投资者情绪和预期保持向好,A股主要指数迎来上涨,投资者交投及资金需求保持高位水平。2025年6月末,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为18,504.5亿元,市场呈现结构性变化。 经营举措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巩固提升零售客户业务优势,加快拓展量化私募等机构业务及高净值客户;多措并举深化专业赋能,持续丰富两融智能交易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市场领先的交易服务体验,有效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高质量发展。2025年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682亿元,同比增幅28%。公司不断强化专业能力与风险识别水平,稳健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着力提升行权融资业务服务质效,推动智能化系统升级,助力上市公司高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融资业务利息收入稳居行业前十。 ⑤ 期货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金融、航运指数、能源、农产品等期货板块交投活跃,国内期货市场呈现稳健上扬态势,成交量、成交额同比分别增长17.82%和20.68%,展现出良好的市场活力和发展韧性。受地缘政治及贸易政策变化等影响,市场波动加剧,风险管理需求提升。 经营举措及业绩 报告期内,子公司国信期货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净利润同比提升15.42%。期货经纪业务规模持续提升,上半年日均客户权益同比增长17%,代理成交量及成交额分别同比增长23.85%、26.76%,增幅均优于市场;资产管理业务依托FOF领域的专业优势,持续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实现业绩、规模、业务协同等多重突破,市场认可度显著增强;风险管理业务不断加大资源投入,做市、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积极向好,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⑥ 资产托管业务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持续围绕“生态建设”和“优化业务结构”两条主线,努力提升资产托管业务生态价值。一是全力构建公募ETF生态圈,深化重点客户覆盖与服务协同,加强对场外债基、自由现金流ETF、股债多资产ETF等高增长潜力托管产品引入,持续强化公募基金产品的选品布局。二是多维度、多思路拓展同业合作模式,持牌机构托管产品规模实现大幅上升,产品结构优化初见成效。三是深化专业能力建设,推动知识成果向品牌价值转化,升级线上线下全渠道一体化客户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2)投资银行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向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挂牌推荐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3亿元,同比下降8.86%。 ① 股票承销保荐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A股IPO市场共发行股票项目51个,同比增长16%;募集资金373.55亿元,同比增长15%;IPO上会审核项目30家,同比增加1家,均获通过。企业客户对投行的专业性、综合性、敏捷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行业竞争格局愈发激烈,更加考验投行的专业能力和资产配置效率。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不断提升保荐承销服务能力,巩固夯实股权业务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股票承销项目1.67个,募集资金211.04亿元。公司聚焦深圳“双区”建设,积极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提供股权融资、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服务,加强客户服务和优质项目开拓。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承销保荐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联合主承销家数及金额以1/N计算 ② 债券承销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央行延续宽松货币政策基调,流动性保持充裕,信用债市场收益率中枢震荡下移。在城投债发行收缩及债券市场“科技板”扩容等因素的影响下,信用债供给呈现显著结构性分化。全市场信用债累计发行量为9.99万亿元,同比增长约5%,其中,产业债发行量6.0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7%;非政策性金融债发行量2.20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9%;城投债发行量1.77万亿元,同比下降约13%,维持净流出态势。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坚守“功能性”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以服务实体经济和践行国家战略为己任,全力以赴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是以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引领,持续推动债券融资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转型、科技创新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金融动能。2025年上半年,公司成功发行科创债及绿色债超40只,其中包括银行间市场首单民营创投机构科创债,全国首单碳中和绿色+长三角一体化私募公司债等。二是全面推行综合展业模式,在重点区域实现深耕突破,持续推动业务布局优化。三是坚持“发行、销售、协同”三箭齐发,紧密围绕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债券承销131.66家,主承销金额1,043.45亿元,具体如下: ■ 注:联合主承销家数以1/N计算 ③ 并购重组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全市场共披露3,531起并购事件,同比下降3.92%;交易规模7,983亿元,同比上升1.86%。报告期内,公司完成1家并购项目,持续做好重点客户维护,积极拓展项目储备。 ④ 北交所与新三板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全市场新增受理177家IPO企业,其中北交所115家,占比65%。截至2025年6月末,北交所上市公司共268家,总市值规模8,489.44亿元;2025年上半年新上市5家,总市值389.34亿元,募集资金合计19.63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新三板挂牌企业共6,061家,其中基础层企业3,734家,占比61.61%;创新层企业2,327家,占比38.39%。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坚持做好新三板客户服务及创新业务拓展,积极储备新三板和北交所项目资源。公司累计完成北交所主承销项目3.5家,募集资金22.41亿元;2025年上半年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9家,截至上半年末,公司持续督导新三板项目76家。公司将继续把握北交所和新三板改革机遇,持续提高执业质量,加大优质项目储备力度,着力提升北交所及新三板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 ⑤ 境外业务 2025年上半年,港交所日均成交金额达2,402亿港元,同比增长118%,创2010年以来同期新高;沪深港通机制下的港股通日均成交金额1,109.6亿港元,同比增长195%。随着A股上市公司赴港热潮、香港市场流动性提升,以及国际投资者对中国核心资产需求日益增加,香港IPO市场显著回暖,集资活动活跃。报告期内,子公司国信香港着力推动核心业务纵深发展,证券经纪及孖展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境内外投行业务形成高质量联动,以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等角色完成20个境外资本市场项目,包括境外债券发行及港交所IPO等;全方位完善交易系统功能,金太阳国际版升级迭代,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3)投资与交易 公司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是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及另类投资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与交易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54.47亿元,同比上升60.87%。 ① 权益类投资业务 2025年一季度科技股引发了资产重估行情,市场在二季度对贸易战冲击修复后板块轮动加速。公司坚持以基本面研究为基础,采取了分红投资、价值成长投资和折价保护投资等策略,以风险限额为底线,把握市场结构性机会,在震荡环境中获取了较好收益,保障了业务开展的稳健性与可持续性。 ② 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债券市场表现平淡,央行5月宣布降准降息后,资金面出现均衡偏松,无风险收益率震荡后小幅下行。期间,风险资产表现较强,可转债、REITs等资产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在资产荒环境下“固收+”估值明显拉升。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投资,合理配置各类资产,丰富完善投资策略,在低利率环境下积极把握交易性机会;同时积极探索客需型交易业务,多措并举增厚收益。 ③ 衍生类产品投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平稳有序开展,严格控制风险暴露,稳步推进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大力服务市场中长期资金,努力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发挥衍生品风险管理能力,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持续发力金融科技,不断完善以交易与风控为核心的场外衍生品一体化业务平台,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为业务高质量发展蓄能。 ④ 另类投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国内股权投资市场结构性分化特征较为明显,投资机构在“投、管、退”三端均面临挑战,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子公司国信资本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围绕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速向“耐心资本、创新资本”转型,持续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质生产力企业的投资力度。报告期内,国信资本新增投资项目5个,持续加强新能源、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等核心产业投资布局。截至2025年6月末,国信资本在深圳累计布局29个投资项目,项目100%锚定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划,其中55%的项目扎根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腹地,形成“硬科技+区域协同”的双重集聚效应。 (4)资产管理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3.38亿元,同比下降18.77%。 ①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 市场环境 2025年上半年,资产市场各类资产分化明显。债券方面,收益率处于低位,市场波动加大;权益方面,DeepSeek等科技突破提振了风险偏好,市场呈现结构性行情;ABS方面,行业产品发行数量及规模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资本市场的波动和资产价格分化,给资管行业带来了一定挑战。 经营举措及业绩 国信资管于2025年初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顺利开业,公司资管业务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上半年,国信资管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市场特点,努力保持固收业务稳健经营,并努力推动“固收+”、权益等含权业务发展;二是充分利用ABS等资本市场工具,发行多只具有绿色经济、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属性的项目,切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三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路演、沙龙、拜访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集合、单一、专项等资产管理业务净值规模为1,305.66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 ②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 2025年上半年,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整体延续下滑态势,但降幅有所收窄,回暖迹象初现。子公司国信弘盛稳步推进核心区域的新基金布局,完成“赣深产业基金”的募集并提交备案申请,新增基金规模10亿元。“赣深产业基金”是深圳市与赣州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以来,两地国资国企合作创设的首只产业投资基金,助力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报告期内,国信弘盛净利润同比上升16.40%,新增投资PE项目3个,累计投资金额1.1亿元;持续加大“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力度,积极布局半导体产业链、先进制造等前沿技术领域。 (5)其他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鹏华基金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持有鹏华基金50%股权。报告期内,鹏华基金实现营业收入18.63亿元,净利润3.87亿元。鹏华基金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能力。2025年以来,鹏华基金扎实落实公募基金改革各项举措,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进行业务布局,积极参与科创债ETF、浮动费率产品等创新,充分运用AI赋能投资研究、客户服务、基金运营等业务链条。截至2025年6月末,鹏华基金资产管理规模12,514亿元(不含子公司),其中公募管理规模9,500亿,较年初增长4.11%,资产管理规模稳居行业第一梯队。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时调减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与营业总支出46,360.2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根据该实施问答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本次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此次发布的实施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2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7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守文先生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7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守文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张守文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7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裙楼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决事项: ■ 其中: 特别决议议案:第1和2项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上述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首层大堂 邮政编码:518046;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会务常设联系人:陈慧莹、林龙发 电话:0755-81982359/22940739 传真: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chenhying@guosen.com.cn/linlongfa@guosen.com.cn 7、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6。 2、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6 (下转B0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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