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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5-02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例会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宁旻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陈颂铭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君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戬(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戬履历等材料,认为张戬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提名委员会认为张戬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3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撤销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撤销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废止《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张戬简历 张戬,男,47岁,2007年4月参加工作,具有超过18年的金融机构从业经验,具备投资研究、资产配置、权益投资多业态从业经历。曾任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资业务组组长、创新投资部负责人(兼)等职务。2024年7月起任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管”)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起任中邮资管董事,2025年7月起任中邮资管总经理。张戬先生毕业于美国韦恩州立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张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5-02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17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2年度,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货航,公司、中货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募投项目置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和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及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的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货航;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以及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32)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3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为募集资金预计总投资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5-03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孟令晨先生主持。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邵祖敏先生因临时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委托监事孟令晨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撤销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5-03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8月3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如参会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拟发言或提问的,请填写附件3东航物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回执,并写明拟发言或提问的内容,与其他登记手续一并发送。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65112 3.联系传真:021-22365736 4.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东航物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3:东航物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回执 东航物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回执 ■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5-03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近期上市监管规则最新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公司代码:601156 公司简称:东航物流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6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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