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修订后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相关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序号1-3、14-17、21号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述《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