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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9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7)。 (四)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五)2022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九)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4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十一)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任一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8372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057,280.46元,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条件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5,150股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应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5,150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本激励计划结束。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如铁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如铁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袁铁锤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袁铁锤先生接任刘如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袁铁锤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袁铁锤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袁铁锤先生将接任刘如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信息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爱明先生(主任委员)、王建新先生、彭锐涛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袁铁锤先生(主任委员)、刘爱明先生、肖旭凯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刘爱明先生、高江雄先生; 4、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肖旭凯先生(主任委员)、李志祥先生、袁铁锤先生。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铁锤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至1993年,任贵州省遵义钛厂助理工程师;1996年至2003年,任冶金部长沙矿冶研究院工程师;2003年至2011年,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副研究员;2011年9月至今,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员;目前兼任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751)独立董事。 袁铁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 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可转债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华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2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62,257,112股变更为62,257,132股,注册资本由62,257,112元变更为62,257,132元。 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2,257,1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354,279.20元,转增24,902,85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87,159,984股。鉴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62,257,132股变更为87,159,984股,注册资本由62,257,132元变更为87,159,984元。 3、可转债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华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15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7,159,984股变更为87,159,999股,注册资本由87,159,984元变更为87,159,999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除上述条款修订、条款编号和索引目录更新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更新。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定及废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修订及制定,具体如下: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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