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惠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凤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公司副总经理张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均为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刘惠然先生、陈志宏先生、李凤玲女士、张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25%,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截至本公告日,刘惠然先生、陈志宏先生、李凤玲女士、张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5%,合计减持金额为人民币927,829.25元,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 ■ ■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