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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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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从5%以上降至5%以下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9.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为22,042,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周洪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且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了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的减持计划:“周洪亮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6,238,1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4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其于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合计减持股份1,448,500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9%,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恒润股份合计1,44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28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润股份22,042,864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明细情况如下表:
  ■
  注:1、变动后持股比例系当次变动后持股数量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变动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变动期间为新增流通股份上市日;
  3、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份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度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当时总股本8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总股本440,858,003股计算。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周洪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且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润股份
  股票代码:603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洪亮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5%以上降至5%以下触发的权益变动。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除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6月9日通过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周洪亮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6,238,1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4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4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0%;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6,238,1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9.0000%,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度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恒润股份合计1,44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28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润股份22,042,864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明细情况如下表:
  ■
  注:1、变动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变动期间为新增流通股份上市日。
  2、变动后持股比例系当次变动后持股数量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如下表: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当时总股本8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总股本440,858,003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7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查封或冻结情况。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披露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如下减持情况: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时间: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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