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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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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7月3日。
  (二)控股子公司佑富智能申请破产清算
  1、202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2、2025年7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7日出具的(2025)粤03破申1000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富智能”)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3、2025年8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法院指定控股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佑富智能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根据公司收到的(2025)粤03破608号之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永富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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