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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 债券简称: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额度:授权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产品类型: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港”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51,351,351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98.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653,873.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1,346,125.04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8月30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2)。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授权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后即2024年9月2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统计期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本次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存放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产品类型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且不得用于质押。 (三)授权额度 授权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部分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具体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均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且可随时支取。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等项目,项目建设周期长,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在此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 债券简称: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8月27日0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各个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均不得质押,授权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元,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副董事长吴超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3-5号泊位装卸工艺智慧环保改造工程的议案》 同意实施广州港新沙港区3-5号泊位装卸工艺智慧环保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45816.5万元,资金由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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