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5-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终止筹划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初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约60%股份。自该筹划事项开启以来,公司积极推进交易涉及的各项工作,与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持续沟通和反复磋商。在此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最终,交易各方经多次磋商仍未能就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能达成交易方案和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经友好协商和审慎研究,交易各方于6月19日签订终止协议终止了本次筹划重组事项。公司于6月末已全额收回1.3亿元诚意金并依约配合交易对方完成诚意金担保措施的解除。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2025年1月3日《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以及2025年1月23日、2月22日、3月22日、3月25日、4月25日、5月24日的相关进展公告、6月7日《关于拟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6月21日《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6月28日《关于收回筹划重组事项的交易诚意金的公告》。
  2、关于转让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事项
  为了产业结构转型、盘活资产,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东莞宏泰于2025年1月向贵州聚祥转让公司及东莞宏泰所持有的宏途鑫业100%股权及公司应收宏途鑫业的全部债权,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2.08亿元。宏途鑫业的核心资产权益为贵州宏途鑫业核桃坪煤矿。转让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各方已按协议推进实施。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相关股权和资产已完成交割,公司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转让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其他子公司注销及股权转让事项
  因下属公司拟建项目终止筹建、或业务优化和调整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份注销了广东宏远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注销了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英德新裕公司于2025年6月转让其持有的供联新裕股权。上述企业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或业务量较少,注销及转让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4、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董事会于2025年6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合计发生额)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向保本且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4日认购了人民币1亿元的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区间:年化1.00000%-1.82000%,收益起计日2025年7月7日,到期日2025年10月9日。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2025年7月2日《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7月8日《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5、关于公司向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事项
  2015年2月5日,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了部分首期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起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鸿熙矿业。
  东莞中院于2018年10月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一)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转让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276.15万元;(二)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0日起算,以1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算,以1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均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赔偿律师费67.99万元;(四)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对上述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柳向阳的所负债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偿还垫付工程款46万元及其利息(以46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7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六)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柳向阳的反诉请求。
  柳向阳不服东莞中院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于2019年6月开庭审理,其判决维持了东莞中院(2017)粤19民初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六、七项;变更了第二、五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垫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计算方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2020-002公告。
  2020年3月,公司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998.42元。2021年3月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5月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22年9月6日,因柳向阳未按照还款承诺函还款,公司与柳向阳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延长柳向阳还款承诺履行期至2022年12月5日,如柳向阳仍不支付则向法院申请拍卖猛者新寨煤矿45万吨采矿权;双方同意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目前,公司已启动盘县猛者新寨煤矿的评估工作,已基本具备出具评估报告的条件,计划再次重新到现场对资产进行清点,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正在与法院及柳向阳商议重新到现场对资产进行清点的时间。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5-04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4:45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6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0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十四楼宏远房地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
  以上第1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制度修订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和信函的方式登记,公司收到齐备的前述登记要件方为登记完成,请股东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及时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寄达原件。
  《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09: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玉龙、李艺荣;联系电话/传真:0769-22412655;Email:0573@21cn.com;邮编:523087;收件地点与登记地点相同。
  5.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持有粤宏远A股数:股
  委托人持股帐号:;委托人证件/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
  若委托人未对以上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其他组织形式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3
  2.投票简称:宏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5-04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东莞市南城宏远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剑宇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及公司部分制度。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制度修订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将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5-040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东莞市南城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下述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和审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的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及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依照有关要求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订调整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的制度有如下第(1)至(9)项,第(10)项为新增制度。
  (1)修订《公司章程》;
  (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5)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其中包含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改称审计委员会;不再设置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直接负责战略的主导与决策。
  (6)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7)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8)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9)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0)《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以上第(1)至(9)项制度修订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公司制度修订说明》;第(10)项制度内容亦同期披露。
  各项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各项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制度将分别以单项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第2点的第(1)至(4)项制度修订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