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169 公司简称:洪通燃气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所涉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谭秀连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推举并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增补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杜宇先生(独立董事)、贾茜女士(独立董事)、刘欣女士,其中杜宇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丽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原因
  因谭秀连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推举并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为保障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增补。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增补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杜宇先生(独立董事)、贾茜女士(独立董事)、刘欣女士,其中杜宇先生担任召集人。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