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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128.08万元,同比下降58.77%,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的系统级项目尚处于生产及装调阶段,已经交付客户的产品涉及到大系统的联调、测试,项目验收周期长,未达到验收条件,故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为强化科创属性,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 1,263.16万元,在光学制导、模拟仿真等专业方向的技术攻关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162人,新增获得授权专利9件、授权软件著作权7件,进一步夯实技术实力。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抓业务”、“抓管理”、“抓团队建设”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02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及“全力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深入推进练兵备战、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抓好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收官、加紧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进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这些目标与规划为军工行业发展锚定方向,随着强军目标上升至新战略高度,军工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始终秉持务实创新、团结奋进的核心价值观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在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光电专用测试以及激光对抗等领域拥有着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并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且近年来将多年积累的先进军用技术向其他领域转化,为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雪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文简称“上交所”)(www.sse.com.cn)刊登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0,263,593.81元。其中: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累计使用2,949,044.50元;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累计使用113,239,569.43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40,971,908.34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253,103,071.54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做注销处理。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70,044,816.71元,其中:本期取得投资收益5,523,378.49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2,434,429.17元,其中:本期收到利息收入157,197.00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6,724.95元,其中:本期支付手续费1,210.04元。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10,263,593.8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47,417,341.99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66,274,594.51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下表中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专户1、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50186685109688011,存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2021年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该账户已于2024年8月15日注销,剩余资金97.74元,已转入该募投项目下的专户7。 专户2、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3101013100109455,存储募集资金135,616,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3、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8888868801156,存储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4、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51903399110103,存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其中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12,748,377.58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9日注销。 专户5、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010078801200002089,存储募集资金142,340,192.45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1年11月05日注销。 专户6、根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睿光”)于2019年8月28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0215810700180,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惠州睿光于2019年9月6日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7、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65120078801200000414,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8、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0年2月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3500010119200018560,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该账户已于2024年8月14日注销,剩余资金4,102.19元,已转入该募投项目下的专户2。 专户9、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5170078801800001105,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0、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2日在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3101013000199374,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3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550880239765200122,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该账户已于2024年8月7日注销。 专户1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4年8月12日在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62180100100317940,用于存放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与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3、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5年2月2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分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8061201040029134,用于存放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0,263,593.81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8月10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承诺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对于该账户的开立与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华泰证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381,142,747.48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7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法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尽量选择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88011 公司简称:新光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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