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14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888,9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8%,成交总金额100,449,350.50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 元(含税)。2025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3、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通医药100%股权。经浙江产权交易所审核及公司确认,确定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合格受让方,公司与英特药业签订股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36,91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交易所需的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尚在进行中,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第2项议案共有12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第1项、第2.01项、第2.02项议案需要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本次股东会且有表决权的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上述第3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第4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1号)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曾跃芳、王华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4.47元/股调整为4.1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号)。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合计需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59.6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21,399,299元变更为518,802,499元,股本由521,399,299股变更为518,802,499股。 鉴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拟发生变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5.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8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9关于修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3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4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5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6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子议案5.01至5.12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子议案5.01、5.02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制定和修订后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议案5.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规定,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傅黎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号)。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傅黎瑛,女,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致公党员,会计学教授。1991年8月至2000年6月任浙江财政学校讲师。2000年7月至2010年5月在浙江师范大学经管学院任教,期间2008年11月晋升教授。2010年6月至今为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MBA导师。2021年9月至今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傅黎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傅黎瑛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傅黎瑛女士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1号)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号)。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号)。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4元,共计募集资金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097.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610388号)。本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本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ZF10533号)。本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部分金额计算存在尾差,系取数到万元位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2015年6月11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5日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本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5月26日,本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华药物流、华通连锁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8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26日,本公司、景岳堂药业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其中公司在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8110801013800000926)于2025年5月19日销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在招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575903034110108)已于2025年6月4日销户。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本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本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八) 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同意本公司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投项目还有少量待支付合同金额且尚待支付的项目进度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同意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对于项目的待支付合同金额,后续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用于存放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九) 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2018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同意将“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8110801013800000926)已销户,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同意将已结项、补流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投项目待支付的质保金将按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招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575903034110108)已销户,公司将及时注销剩余2个募集资金专户。 (十一)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月10日,“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6073.1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660.76万元,剩余4,412.40万元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注2:详见本报告三(三)。 注3: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募集资金投入后,“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预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为84.32%。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号 (下转B305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