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述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同步修订,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 暨补选董事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财务总监陈丹萍递交的辞呈。陈丹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董事、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陈丹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丹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丹萍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陈丹萍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以及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履职前,陈丹萍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在此,本公司对陈丹萍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相关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冯一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冯一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冯一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冯一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沈伟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拟补选冯一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如冯一东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尤建义(主任委员)、陈琪、沈伟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蒋巍(主任委员)、陈琪、沈伟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蒋巍(主任委员)、陈琪、冯一东 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琪(主任委员)、尤建义、蒋巍 冯一东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伟益女士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他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调整将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一东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海县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员、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普有限材料技术部部长、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材料技术部部长。 冯一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冯一东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财务总监简历 沈伟益女士,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平湖星达窗饰制品有限公司出纳、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副总。 沈伟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伟益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9月16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萍燕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nb.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股票交易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8月27日和8月28日涨停,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根据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收购方拟通过协议转让、向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天普股份(605255.SH)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控制权变更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杨龚轶凡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收购方暂无资产注入计划。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收购方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可能触及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本次交易,收购方将以不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发出全面要约,届满时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天普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25%,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 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公司股票价格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累计上涨61.04%,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公司股票价格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累计上涨61.04%,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4.83%,同期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累计上涨3.43%,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主要应用于传统油车整车制造,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收盘价为42.90元/股,最新市盈率为173.96倍,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市盈率为30.58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的风险。 ● 公司经营业绩下滑风险。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7.55万元,同比下降3.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80万元,同比下降16.0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 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风险。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408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建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其余为外部流通股,流通盘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8月27日和8月28日涨停,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制权变更事项 根据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收购方拟通过协议转让、向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天普股份(605255.SH)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杨龚轶凡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收购方将向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增资触发法定的全面要约义务,增资前收购方将以不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发出全面要约。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增资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收购方暂无资产注入计划。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收购方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2、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可能触及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本次交易,收购方将以不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发出全面要约,届满时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天普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25%,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4、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公司股票价格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累计上涨61.04%,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5、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公司股票价格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累计上涨61.04%,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4.83%,同期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累计上涨3.43%,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 6、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主要应用于传统油车整车制造,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收盘价为42.90元/股,最新市盈率为173.96倍,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市盈率为30.58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的风险。 8、公司经营业绩下滑风险。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7.55万元,同比下降3.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80万元,同比下降16.0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9、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风险。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408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建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其余为外部流通股,流通盘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