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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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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同方投资提起再审暨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同方投资仍然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现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尚需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公司已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积极应对,确保应诉工作有序推进,最大限度降低再审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建投”)于2020年7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在5年内(即2025年7月2日前)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山西建投自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以来,一直积极探索业务调整和资产重组方式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受限于收购后较长的业务整合期、涉及的同业竞争业务范围较广、上市公司自身面临较大资金压力,以及新的非同业竞争业务拓展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原承诺事项未能按期完成。为保证承诺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山西建投决定延长原承诺函项下的履行期限,将相关承诺履行期限延期3年,延期至2028年7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3.公司于2023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由上述事项引发的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已经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或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该系列案件共计24宗,涉案总金额2,237,364.87元。其中:
  (1)已按撤诉处理(8宗):因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深圳中院已对涉案金额186,610.23元的8宗案件按撤诉处理;
  (2)一审已胜诉(9宗):针对涉案金额603,398.76元的9宗案件,深圳中院已于2025年4月18日合并审理,并于7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尚未开庭(7宗):系2025年4月18日后新增案件,涉案金额1,447,355.88元,目前尚未排期开庭。
  公司将持续关注剩余案件的进展,并妥善做好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咨询工作。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永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45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定程序注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分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C48N2E
  3.负责人:朱明扬
  4.成立日期:2017-02-27
  5.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27号楼一层01室
  6.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北京分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管理的需要,决定注销该分公司。本次注销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对财务及经营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4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郎永强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应职权,并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制度共22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4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其中对遂宁华控1000万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至2026年12月17日;对迁安华控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至2027年5月8日;对中环世纪1,763.53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至2026年6月30日;对清控人居582.89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至2025年12月28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副董事长周杨女士对议案三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根据现有借款条件和经营业绩,无法确保下属公司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故对本议案投反对票。
  4、审议《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注销北京分公司,注销北京分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4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婷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应职权,并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4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遂宁市华控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华控”)提供的1,0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期限至2026年12月17日;
  向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华控”)提供的不超过2,0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期限至2027年5月8日;
  向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世纪”)提供的1,763.53万元财务资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向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人居”)提供的582.89万元财务资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期限至2025年12月28日。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相关程序”。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以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宁华控、迁安华控、中环世纪、清控人居因自身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偿还公司为其提供的财务资助。为了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决定为4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具体提供财务资助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34)、《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7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7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22)。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以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影响。上述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展期对象基本情况
  1.遂宁华控
  公司名称:遂宁市华控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国;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MA62671F0B;
  营业期限:2016-11-23至 2026-11-22;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芳洲北路100号;
  成立时间:2016-11-23;
  注册资本:20,0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河道治理维护及运营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及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维护。。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股权结构:
  ■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遂宁华控90.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4)经查询,遂宁华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迁安华控
  公司名称: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国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MA07RDC7X2
  营业期限:2016-06-03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迁安市三李庄村东南
  成立时间:2016-06-03
  注册资本:33,58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迁安华控股权结构
  ■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合计持有迁安华控52.8%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4)经查询,迁安华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中环世纪
  公司名称: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743339849G
  营业期限:2002-10-09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3号楼C座280室(中关村延庆园)
  成立时间:2002-10-09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北京中环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中环世纪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3)经查询,中环世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清控人居
  公司名称: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存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74173908Q
  营业期限:2013-7-17至 2033-7-16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3号楼C座295室(中关村延庆园)
  成立时间:2013-07-17
  注册资本:14,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水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迁安华控股权结构
  ■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清控人居79.54%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4)经查询,清控人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展期主要内容
  1.遂宁华控
  资助展期金额:1,000万元;
  借款用途:偿还银行到期贷款;
  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实际以签署合同为准);
  展期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算,展期至2026年12月17日;
  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安排:政府方支付的项目可用性服务费。
  2.迁安华控
  资助展期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借款用途:偿还银行到期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实际以签署合同为准);
  展期期限:自借款到达迁安华控指定账户之日起算至2027年5月8日;
  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安排:政府方支付的项目可用性服务费。
  3.中环世纪
  资助展期金额:1,763.53万元;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实际以签署合同为准);
  展期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算,展期至2026年6月30日;
  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安排:经营性回款。
  4.清控人居
  资助展期金额:582.89万元;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实际以签署合同为准);
  展期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算,展期至2025年12月28日;
  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安排:经营性回款。
  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将有利于其开展正常业务,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本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旨在防范其贷款逾期风险和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且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并表范围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对并表子公司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后,公司为并表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9,550.6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4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提案1.00需逐项表决,其中提案1.01、1.02、1.03、1.05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04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欢迎广大股东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8:30-12:00,14:00-17:30至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8:3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
  邮编:518118
  联系人:杨新年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8
  2、投票简称:华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9月1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所有提案表决指示如下: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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