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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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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本公司董事局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本公司已作为临时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予以披露。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票及超短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陈文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局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名卢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卢敏先生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董事的前提下,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敏先生已通过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通过后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鉴于陈文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卢敏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审议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5年半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59,501,398.15元(未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期核销或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本期的处置情况,相应地将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销或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发放贷款结余,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1.5%、3%、30%、60%、100%的减值准备。
  5、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6、持有待售资产计提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501,398.15元,本期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15,834,417.98元,上述因素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59,501,398.15元。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债券信用资金,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票及超短融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同时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和不超过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1、注册规模
  本次拟同时注册中票和超短融的规模分别为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注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期限
  中票不超过10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而定。超短融则根据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期限择机发行。
  3、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实际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依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4、发行对象
  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规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票及超短融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中票及超短融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法律文件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3、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和附带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的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注册、批准,办理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4、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票及超短融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3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董事陈文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文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以及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文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局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董事局对陈文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卢敏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局拟提名卢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卢敏先生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董事的前提下,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卢敏先生简历
  卢敏,男,1980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曾担任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卢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或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其他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3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提案2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8:30-15:1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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