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19 公司简称:美湖股份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许仲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微信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仲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8 月)修订对照表》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8 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微信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国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后,监事会主席夏国喜先生、监事陈欢先生、职工监事颜美露女士在第十一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第十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补选及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条款。 2、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3、完善股东、股东会及董事、董事会相关条款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职责和义务。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召集、提案、审议程序等。 4、完善相关职能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履职要求、职责权限等;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完善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5、规范部分内容表述 统一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条款编号及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调整,并细化部分限定词含义及规范释义等相关解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8 月)修订对照表》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8 月)。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后的1-24项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前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谭雄毅 邮政编码:421400 电 话:0734-5239008 电子邮箱:hnjyb@hnjyb.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